为规范辖区水产养殖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11月以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水产养殖专项执法检查。
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询问交流等方式,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养殖主体的基本情况,对水产养殖主体持证、养殖用药、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重点对是否存在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水产品等行为进行了检查。同时将宣传与执法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向水产养殖人员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强化养殖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查看水产养殖企业6家,发放《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6本,张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挂图12张。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大水产养殖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辖区水产养殖健康稳定发展。(王建霞、李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