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日期: 2018-06-11 11:29:00
来源: 局办公室

关于乡村振兴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十堰市农业局  涂扬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发展相对滞后但潜力巨大十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当如何谋篇布局?从何处入手?从哪里突破?怎样才能有序推进?事关当前,影响长远,决定着“三农”发展的兴衰。从实际出发,总结历史,分析现状,把握大势,科学应对,我认为重点要关注研究并着力解决以下四个突出问题。

一、关于发展规划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中央提出乡村振兴分“三步走”,从现在到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制度框架和改革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国家和省里都在加紧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的也在于强化顶层设计,避免少走弯路。磨刀不误砍柴工,十堰山区“三农”发展历程也充分证明,什么时候谋划好了,路走对了,农业农村发展就快,反之则事与愿违。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先后提出并制定了竹房城镇带建设、“四百万工程”、“61”产业强农计划,去年又明确提出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山区农业农村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全省重要增长极、汽车工业、全域旅游等区域和产业规划相比,我市“三农”发展在总体规划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专业规划较多,整体规划不足,至今没有一个系统、科学、全面的战略规划。二是市县规划脱节,有机融合不够,有的规划市和县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没有形成有机整体。三是规划不细不实,引领作用不强,有的规划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没有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到产业、到项目、到措施,规划和实际“两张皮”;有的规划没有经过严格科学论证,朝令夕改,随意性大。“三农”发展规划设计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导致力量分散、步调不一、行动盲目、落实难、效果差。

乡村振兴为我市制定“三农”发展规划提供了历史契机。为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建议尽快组织有关方面,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一是不要等。乡村振兴中央已有明确的思路、原则和要求,十堰在这方面实际上也做了不少探索,制定符合并具有十堰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有基础、有条件,不必等到中央和省里规划全部出台之后再“依葫芦画瓢”,那样又会比别人慢半拍;二是不要散。坚持市县一盘棋,市县规划有机统一,可采取由上而下,由市里提出规划框架,县(市、区)按照框架先制定本地规划,然后由下而上,由市里对各地规划进行全面统筹,制定全市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可行性。三是不能虚。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分区域定位、分产业布局、分类型指导的“三分”原则,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措施化、具体化,将规划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到产业、到年度,切实增强规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不能草。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所有规划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用规划统一全市上下思想,形成共识,聚集合力。不能匆忙上马,草率行事,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规划一旦确定,就要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用水滴石穿的韧性推进规划变现实。

二、关于产业建设问题

仓廪实而知礼节。乡村要振兴,产业是重点。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

农民增收脱贫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但不论是与自身丰富而独特的自然资源潜力,还是与先进发达地区和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目标比,我市农业农村在产业发展上都还存在许多短板:一是传统农业产业底子薄、基础弱,耕地量少质差,基础设施残缺,自然灾害频发,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本无优势可言,传统农业产业效益低、几乎没有竞争力;二是农业特色产业质量不高、水平较低,资源丰富但深度开发利用水平低、基地有规模但生产效益低、产品质量好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低,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开发质效已是当务之急;三是农村新型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小,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块头小、档次低,发展严重滞后;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刚刚起步,辐射带动不够;现代农村服务业尚处于萌发阶级,一二三产业未能有机融合,农村新型产业远未形成主导产业,对农业农村经济支撑乏力。

时代绿色消费潮流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堰农业农村产业振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面向市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必须把产业建设作为十堰山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总体要求,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突出特色引领。实践证明,十堰农业产业的最大特色在绿色有机。不论是拥有的生态特色资源,还是肩负的国家生态安全担当;无论是农产品市场需求,还是农业转型发展内在需求,都决定了十堰山区必须高举绿色有机农业旗帜,打响品牌,彰显特色,以特取胜。要通过高标准规划建设南三县有机农业产业带、北三县绿色农业产业带、市城区及城郊生态休闲农业园,构建以“两带一园”为主的十堰绿色有机农业开发布局,把我市建成全省和全国都具重大影响的全域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或“绿色有机农乡”。二是要明确主导产业。十堰气候资源的立体性、多样性和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决定了农业特色产业既不能“单打一”,也不能“小而全”,必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201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茶叶、中药材、草牧业、蔬菜(食用菌和魔芋)、水产(饮)品、林果等六大主导产业,是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根据发展实际,内容可调整完善,但总体还应当坚持。对县(市、区)而言,政府层面提倡的主导产业不宜太多太杂,应宜1-2个为主,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对其它可发展、有市场、效益好、特色显的小产业,可由市场调节,逐步培植。三是要主攻产业短板。突出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标准化基地两大短板,在全市开展百亿农产品加工大县、农业标准化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三大创建活动,农产品加工业主攻扩规模、提水平,产业基地主攻提标准、提效益,产业园区主攻提档次、强辐射,尽快补齐短板,提高质效。四是要加速三产融合。农村产业不能仅就农业论产业,还要在农业以外想办法,有效途径就是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要把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农村电商、现代农村服务业等农村新业态纳入农业农村产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纽带,加速推进三产融合。要坚持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示范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忌一哄而上,努力形成特色鲜明、三产融合、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十堰农业农村现代特色产业开发体系。

三、关于人力资源问题

人兴方能业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当下山区农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年龄不断老化、素质不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农村技术人才、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普遍缺乏,指望以现有的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实在是“小牛拉大车”,力不从心。农村人力资源“空心化”的实质是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低,缺乏吸引力,同时,长期以来,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上欠账太多,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入不够,客观上也加剧了农村人力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瓶颈。

重农先重人。中央明确提出,乡村振兴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破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时代机遇。受多种因素制约,解决十堰山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任务更加艰巨,但绝不能因此悲观失望。要充分看到,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不少农民工回乡创业,不少城市资本和社会资本纷纷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充分说明山区农业发展充满巨大潜力。为把目前这种势头引导好、利用好,为乡村振兴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人力资源队伍,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在全市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率先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证,制定出台支持职业农民的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农民提高素质,从事农业。二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他们加快成长,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村有主体建设工程,每个村至少培植一个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经营主体。三是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制定出台并落实我市鼓励支持城市资本、社会资本、城市市民到农村投入产业开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境外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的具体政策,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打破城乡人才流动制度障碍,加速推进城乡人才互动,要素流动。四是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农村人才培训资源和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从乡村中选拔一批有基础、有信心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加快建设一支乡土专业人才队伍。五是积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实践证明,一个好的村支书,就能带动一方百姓致富。要把村支书的选拔培养作为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四、关于机制创新问题

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两大永恒动力。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创新机制。近年来我市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创新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但与发展相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不敢创。不善于将上级普遍号召和要求与十堰实际结合,一些政策和办法照搬照抄,特别是当下强化责任追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不敢闯、不敢试,开拓创新不够。二是不愿创。对山区“三农”发展信心不足,悲观失望,不愿意花更多投入和精力。三是不善创。一些同志感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多,无所适从,能力恐慌,不会干,不善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需要加强。

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机制创新提供了政策机遇。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方向已明,政策已定,关键在贯彻落实,而改革中的机制创新则要因地制宜,而且空间很大。从我市实际出发,机制创新要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前提下,针对制约山区“三农”发展的机制体制,着力在三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创新,一度极大释放了生产力,但随着时代发展,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要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为契机,以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重组为纽带,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山区特点的村社(村委会与专业合作社)合一、村企(村委会和农业企业)合一、

多位一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的经营模式,通过经营模式创新,将村组变成经营实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整体竞争力。二是创新农村产权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山场、房屋、设施等资产科学评价体系,将农村产权量化到集体、到农户,并将其推向市场,实现产权货币化、股本化,增加农民资产收益,提高农村资源利用率。三是创新“三农”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山区“三农”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考核权重,落实领导干部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创新开拓。加强三区“三农”工作好的经验和模式总结宣传推广,在全市上下营造一个懂农、重农、爱农、为农的社会氛围。

600多年前有人曾预言,武当日后必大兴。十堰目前的发展势头正在印证这一预言。乡村振兴,是一项宏伟战略,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和坚韧不拔的定力;乡村振兴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内涵丰富,远不止上述几个方面。作为一个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实践者,我不过就自己浅陋的认识提出一些拙见。但我深信,在百业正兴的十堰,只要我们都尽其所能,山区乡村振兴必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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