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4年同一适宜生态区小麦引种备案品种13个。
引种备案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要科学推广引种备案品种,严格按照引种备案通告公布的区域和注意事项进行引种,并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可结合秋播农业生产用种需求,因地制宜选择引种备案品种进行小面积试种,后续对引种备案品种进行跟踪评估,适宜我市种植的品种可逐步示范推广,不适宜我市种植的品种要及时上报,同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王 印、官玉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