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无处不在,纪律常怀心中。暑期正是干部职工子女升学的喜庆期和外出度假避暑的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暑期“四风”反弹,根据市纪委《关于紧盯暑假休假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提醒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自我约束,带头建设廉洁家风,为子女树立好榜样,大力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营造崇俭戒奢、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特提出“五严禁、一报告”要求,以示共勉和提醒。
1.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
3.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
4.严禁使用公车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接送子女入学、游玩。
5.严禁公款旅游、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
6.党员干部休假期间不得参与违纪违规活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报备。
十堰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