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为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为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关于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十办发电〔2018〕43号),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法纪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筑牢农业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活动内容
在“宣教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加强宪法和监察法的集中学习。将“宣教月”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与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监察法》,结合实际开展讨论。
(二)组织党建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采取微信答题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加入十堰纪委微信公众号,参与市纪委微信平台的微信对战答题活动,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三)运用反面教材进行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市纪委监委选取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讨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警醒、治本作用。组织学习市纪委编发的《忏悔录》,传达通报市纪委联合媒体开办正风肃纪专栏的刊发“四风”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参观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听羁押人员现身说法,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在思想上敲醒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警钟。
(五)对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及其家属进行廉政谈话。积极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围绕“党员干部晒家风”主题,开展勤廉家风家训“微视频”征集活动。
(六)围绕宣教月主题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
(七)运用新媒体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及微博、QQ群等新媒体,及时向干部职工推荐上级精神、活动动态、学习资料等,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举措,是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基础。党组织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聚焦主题,狠抓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宣教月”活动安排,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检查,严明纪律。强化压力传导,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活动开展向支部延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局组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组织不力、走过场、搞变通的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于6月10日前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局党办陈涛(邮箱:565067159@qq.com)。局党组将把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