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农(农安)罚﹝2018﹞10号

日期: 2018-11-14 15:22:00
来源: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十农(农安)罚﹝201810

案件名称

关于张湾区茅坪惠民综合超市(耿军)经营农业投入品不建立购销台账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张湾区茅坪惠民综合超市(耿军)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420303361286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耿军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农业投入品未建立购销台账,于201844日收到十堰市农业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0188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门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逾期仍未按要求整改,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堰市农业局

201891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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