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十农(农安)罚﹝2018﹞10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张湾区茅坪惠民综合超市(耿军)经营农业投入品不建立购销台账案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张湾区茅坪惠民综合超市(耿军)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3361286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耿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农业投入品未建立购销台账,于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十堰市农业局 2018年9月10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