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培育壮大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发挥龙头企业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今年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和申报工作。为全面掌握监测、申报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给市政府命名授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决策参考,经研究,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地调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提交监测和申报材料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候选企业,在对书面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选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调研。
二、调研时间
2022年9月19日—23日。
三、调研内容
对照《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十农产办发〔2022〕1号)文件的监测、申报条件,重点调研企业的经营规模、资产状况、经济效益、带动基地和农户等情况,对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是否符合监测、申报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深入实际调研。调研组成员要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调研结束后,各调研组要对所调研企业提出初步评价意见,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综合后提交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再报市政府审批。
(二)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调研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疫情防控的纪律要求。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