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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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提升了市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公开效能和农业信息对农业生产的服务作用,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公开信息1219条。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考核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并要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各单位确定一名领导和同志负责本单位信息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更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兑现,采取定期统计信息数量和不定期通报制度,做到年中检查搞督促,年底考核搞兑现,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把加强十堰农业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抓手,安排了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更新发布,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同时不断丰富、拓展、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电信“农技110”,移动通信“农信通”短信,联通“农业新时空”短信用户,三大电信运营平台齐头并进,同时着力推进《十堰手机报》农业信息化建设。此外,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平台、报刊电视,接受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信息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受到了广泛好评。

三是严格信息发布,注重保密审查。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的工作思路,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和监管,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十堰农业信息网站管理,对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现象,也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2月,原十堰市农业局与原中共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新成立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我局迅速在网站上公布了新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情况,同时通过网站公布我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站等渠道了解、查询农业农村相关信息,有效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发展。

2019年,新公开农业政策法规及解读1件(解读《关于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新公开农业农村规划计划1件(《关于印发十堰市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新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财政资金相关信息6件(《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十堰市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堰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农业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4件(《当前小麦、油菜冬春田间管理意见》《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冬播生产的指导意见》《关于严控草地贪夜蛾发生蔓延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雨雪低温冻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对于公开的农业新闻、公示公告等相关内容,一律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公开,确保公开程序合理规范、公开内容不涉密不违法、公开时间及时有效。

(五)平台建设

根据我局最新机构职能设置,对十堰农业信息网专题专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确保农业农村各方面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得发布到位。

(六)监督保障情况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技术性问题以及互动性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保证群众满意。我局每年确定专门经费维护网站运行,确保十堰农业信息网有效运转,群众诉求有效传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0

4

行政强制

1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服务群众上要进一步扎实举措。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不断改善办公环境,加强专职人员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岗位责任化、运转程序化、行为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增强信息整合力度。加强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各部门、各科室沟通,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的同时,同类信息发布次数尽量减少,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加强信息整合力度。五是关注社会热点,使信息公开贴近群众生活和诉求,更好为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