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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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点[2015]1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十堰市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度,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强产业、改革创新促转型、加快发展惠民生”的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本着“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市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这项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要求县市区农业局、市农业局所属各单位也确定一名领导和同志负责本单位信息工作,形成市、县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由局监察室负责检查监督,同时在部门网站公布投诉电话,促进了涉农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做到年中检查搞督促,年底考核搞兑现,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2、创新宣传载体,优化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依托十堰农业信息网站和十堰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网上信息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农业新闻、农情信息、政策法规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在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办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新闻报刊、数字电视等节目录制,让群众以互动形式了解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十堰农业信息网实现信息日日新,网站信息累计2.2万余条,网站留言回复率100%,被省农业厅表彰为全省优秀农业网站。新建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与北京农村信息化合作务实推进。办好十堰农业信息网、惠农手机报,积极开展“12316信息惠农家”宣传日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息服务,推进信息入户。探索建立大数据农业信息平台,整合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建设一批农业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公益性服务,疏通最后一公里瓶颈。建设一批乡村信息服务站和乡镇信息广场。办好十堰农业信息网,拓展市场信息服务,扩大网络影响力。三是切实畅通渠道,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全年上报市委办《每日快报》信息72条,已采用32条,其中省委办公厅采用1条;上报市政府办《十堰政务信息》83条,已采用38条;上报湖北农业信息网信息129条,采用72条,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向省农业厅上报信息,全市共上报1100余条信息,受到省农业厅通报表彰;编发《十堰农业信息》41期,编印《农情月报》4期,信息工作在市委办、政府办考核中名列市直单位前茅。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按时、高质量完成了3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通过信息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受到了广泛好评。

  3、注重内容审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加强十堰农业信息网站管理,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制度,对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加强农业行政审批监管。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经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7项缩减为3项。针对每项审批服务事项,固化项目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实行定岗、定责、定人、定时、定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责任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减少了内部审批环节,确保行政审批事项高效、透明、公开、公正运行。同时在部门网站公布投诉电话,促进了涉农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在信息公开前,都要经过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一年来,未发生超越公开范围和内容失实的信息公开情况,未发生泄密现象,也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在十堰市农业信息网站上传信息2475条,信息内容累计2.2万条,网站访问人次突破250万。网上问政咨询59次,回复率100%。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业务工作类信息124条。

  2、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每日快报》、《十堰日报》、《十堰晚报》、《中国日报新闻网》、十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提供各类信息120余条。编发《十堰农业信息》41期,累计编发18271条农业信息,保证了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参加“行风热线3期”,通过与市民对话等方式,主动向会公开有关信息,社会反响较好。联合市电视台拍摄制作6集专题系列片《产业强农---聚焦十堰市农业产业化》,获得良好反响。

  3、通过咨询投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送法下乡”活动等,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局办、各科室全年接受电话咨询500余人次,接待来单位咨询100余人次,网上咨询59条,网站留言回复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4、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召开“外修生态 内修人文”生态农业建设新闻发布会,通过多家媒体公布全市生态农业建设情况,社会反响很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农业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十堰市农业信息网留言咨询的信息,共59条;二是通过十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十堰市农业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市农业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办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方便群众查询。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农业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4年,市农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经费没有专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网站个别栏目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不快;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

  2015年,市农业局将立足新起点,把握新形势,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利用新建成的十堰市农业智能信息中心,加强信息宣传,加强专职人员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逐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岗位责任化、运转程序化、行为规范化。在省、市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积极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动向、新举措、新成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热情周到、文明规范地为群众服务,提升窗口整体服务质量,树立农业系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