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索引号
011081360/2023-3349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11:58:24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证明事项证明用途(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及编码)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
经营场所(对应营业执照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权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基本编码420120028W00《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十堰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部门
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基本编码420120028W00《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十堰市农业农村局人社部门
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动物收购、贩卖、运输的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备案,基本编码421020004W00《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六条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公安部门
运输工具(行车证复印件)从事动物收购、贩卖、运输的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备案,基本编码421020004W00《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六条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公安部门


附件:十堰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