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011081360/2024-554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16:37:4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0)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一同进行了市级验收,确认达到销号标准。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设施渔业环境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部分企业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或设施简易、运行不规范,丹江口市蒿坪镇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尾水超标排放现象。

二、整改目标

全市有关重点设施渔业企业全部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各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各县(市、区)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开展尾水治理。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设施渔业环境风险,推进发现问题整改。

3.督促丹江口市蒿坪镇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市场经营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手续。经梳理,相关设施渔业企业除了已关停的外,均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登记表。

2.开展设施渔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开展暗访检查,组织专班赴各县市区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养殖尾水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涉渔环保隐患自查。持续加强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长江及丹江口库区入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水产养殖违法排污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3.督促丹江口市蒿坪镇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经营主体加强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要求设施渔业养殖主体加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依法全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县市区从履行环评手续情况,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情况,尾水抽检情况和台账建立等六个方面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委托湖北省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辰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养殖尾水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目前该公司渔业养殖使用循环水,不存在尾水直排现象。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电话:8111815

邮箱:10065787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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