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60/2023-30071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07日 10:38:54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机春耕、备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十堰市安全生产春季攻势方案〉的通知》(十安发〔2023〕4 号)和市局《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农安全稳定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定隐患和整改清单,杜绝监管死角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农机执法、隐患险排查、安全宣传、机手大培训等活动,坚决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作为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农机风险隐患,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市安委会开展以“查思想,找隐患,闭环改,联合督,依法惩,五进宣,严格考”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春季攻势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县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春耕生产、全国“两会”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同时要组织开展对微耕机植保无人机、轨道运输机、茶叶机收机剪等加工机械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的全面查,及时发现责任和措施落实方面的短板弱项。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地是否按照十堰市安全生产春季攻势方案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对起底的重点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实时动态更新排查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

(三)开展联合执法情况。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联合执法文件已下发半年,检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情况,重点对已注销“变拖”报废拆解的管理,严厉查处农机违法违规上路行驶行为;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日常监管执法是否有宽松软等情况

三、分工安排

此次大检查活动自发文之日开始到 5月底,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安排布置本地区本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要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时间。市农业农村局将分组对各地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亚慧带队,指导竹山县、竹溪县、房县、茅箭区。

第二组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王锋带队,指导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张湾区、武当山特区。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排查隐患问题并妥善化解到位。

二要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

就是事故”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要突出整改落实。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

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责任隐患,当面指出,一盯到底。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督导,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的,坚决予以问责。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