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共组织开展党组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始终把建设法治十堰、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三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制定了《2022年度十堰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十堰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工作的相关单位、科室应将相关材料报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司法局备案。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认真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2022年度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免于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事项“四张清单”。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制度供给。按要求对本单位制发的《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和部门代拟报市政府制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十堰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20〕21号)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性竞争等的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提高服务质效。持续推进“清减降”行动,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一业一证”制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证时效。三是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全年共组织实施“双随机”检查6次,累计检查农兽药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各类主体55家,录入监管平台执法人员信息57条,执法检查信息132条,信用承诺信息42条,案件基本信息34件。
(四)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三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顾问律师先后就茶叶市场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保证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十堰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和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档案管理规定》《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制度》,建立执法行为有规范、过程有记录、结果可追溯、过错能追责的较为完备的农业执法内控体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成2022年度执法证及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19名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57名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全部配发到位。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82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2162家次,抽检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97个,办理农资案件22件,罚没款16.75万元。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累计抽检样品715批次,其中种植业样品174个,猪、牛、羊等动物产品483批次,粮食作物58个,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产地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1600余家(次),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10400余批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0件,罚没款18.15万元。强化渔政执法,确保“十年禁渔”落到实处。落实市直、黄龙方滩水域周边巡逻,出动执法人员297次,水上巡逻里程2170公里,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类、非法捕捞等案件7件。累计查处涉及野生动物类、非法捕捞等案件101件。
(六)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按要求报送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清查整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件,15件主办件和13件会办件均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100%。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惠农信息等,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布本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部门文件、财政资金等情况,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
(七)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通过党组会议、周四学习日等集中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安排,积极组织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二是在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融合推进法治建设,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宪法进农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载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兴办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9月29日在张湾区柏林镇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农药残留“你送我检”现场检测服务等活动。同时,在创文包联社区、乡村振兴帮扶村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互动效果,累计发放各类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余份。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执法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会、模拟办案、案卷评审等方式,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执法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需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编制公布权责事项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畅通企业群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涉农市场主体活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事项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举报投诉处置、案件评查等制度,加强内部审查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三)提升农村普法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清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普法融入到农业农村各个领域。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宪法进农村”活动、法治专题宣传培训、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近农民群众。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注重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常态化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领和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法治工作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工作人才。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支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执法能手,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