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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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360/2023-7734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07日 11:14:0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共组织开展党组学习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始终把建设法治十堰、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三是不断强化工作合力。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平安创建结合起来,使局机关的法治建设工作内容更丰富实效更明显,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法治建设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或者本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文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对本单位涉及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性竞争等内容的制度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报请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有政策措施中没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的内容三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流程、时限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新修订了部门“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讨论的情形。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顾问律师先后就天人集团破产清算、农博会、渔政监管平台等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全局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对本部门制发的《关于全市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和部门代拟报市政府制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十堰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十政办电〔2020〕21号)等涉及本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我局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 深入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十政发〔2016〕2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88号)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减审批,提高服务质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将实施机构为县级以上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调整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目前,我局仅保留“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一项许可事项。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对照先进省市标准,对市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优化,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县实际,对本单位实施的事项进行了优化。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根据工作实际,对“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赔偿纠纷调解”、“种畜禽质量监测”三项公共服务事项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清减,共硬减材料5项,免提交材料1项,硬减比例达到5%以上。大力推行告知承诺。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十堰市市级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许可(非生物制药)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关证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十堰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错案和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执法档案管理规定》《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制度》。形成了执法行为有规范、过程有记录、结果可追溯、过错能追责的较为完备的农业执法内控体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成了2021年度执法证换证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57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换证考试,44人已通过考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建立完善部门双随机、联合双随机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门店123家次。开展全市涉农危化品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门店190多家。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后开展了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专项检查、时令农产品检查和豆芽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420余家(次),对城区17个豆芽生产主体实行全覆盖检查,并抽取豆芽样品26个。加强畜牧兽医执法,扎实开展了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屠宰环节飞行检查和样品抽样监测任务,有力保障了生猪产能恢复和消费安全。开展农业机械执法检查。累计出动50余人次,检查销售门店40余次,检查辖区内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达200台次。强化城区渔政执法,开展黄龙方滩水域巡逻70次、出动执法人员27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72车次,水上船艇检查48艘次,巡逻3070公里,路地巡逻3965公里,处理各类涉渔事项举报10次。2021年,全年共立案查处16件,已结案11件。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清查整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6件,28件主办件和27件会办件均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100%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十堰市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惠农信息等,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本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部门文件、财政资金等情况,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本局工作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通过党组会议、科长例会、周四学习日等集中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安排。组织召开2021年法治专题培训活动,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领导讲授《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积极组织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活动及普法考试,2021年度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100%,平均分98.92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下乡”“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在创文包联社区、精准扶贫帮扶村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累计发放各类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近3000份。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执法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会、模拟办案、案卷评审等方式,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十堰片区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培训,各县(市、区)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骨干100余人参训。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45人于4月20日上午赴市中院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网络旁听形式旁听有关案件。

二、2022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突出党建引领,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十堰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继续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事项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举报投诉处置、案件评查等制度,加强内部审查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定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清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清廉村居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提出年度重点学法内容。开展以案释法、法治专题宣传培训、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构建法治宣传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