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60/2023-4205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17:00:35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民革十堰市委会

你们在市政协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促进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52号)收悉。该提案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非常符合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定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一件很好的提案。根据我局职能,并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

1.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月工作例会、生态环保专题会等会议上,经常强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加强思想引导。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利用局中心组(扩大)学习等机会组织学习8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牵头完成“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向市委宣传部提交典型案例5篇,拍摄专题片1部,被新浪等媒体转发《科学防治面源污染 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十堰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丹江口渔民“上岸”养鱼 打造设施渔业专业村》《郧阳区积极推进回族村秸秆综合利用》《十堰市与安康市签订禁捕执法协作协议》《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春季防虫治病正当时 农技专家把脉问诊促丰收》等多条信息被《央视新闻》《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3.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方面下达市农业农村局的《关于印发十堰市2023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3〕3号)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源头治理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6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2019年部分县市区依法依规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按要求关迁,全市共关停畜禽规模养殖场180家,全面优化我市畜禽产业布局。2018年—2020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07亿元,企业增加投资约5亿元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设备改造和建设。2022年,全市畜禽规模场粪污处置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9.75%,大型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置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产生量887.91万吨,利用量834.08万吨,利用率达到93.94%,比2018年提高24.52个百分点。今年,大力推进畜牧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排查,共出动人员2702人次,检查畜禽养殖场1680家,确保畜禽规模场粪污处置设施设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标。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化一体系建设为主要方向,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截止2022年,全市共有秸秆利用主体(收储运点)65家,其中利用1000吨以上规模的19家,5001000吨规模的12家,500吨以下34家。十四五以来,我市均完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任务。2022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1036987吨,利用量960975吨,利用率达到92.67%,比2014年提高14.67个百分点。

3.推进农膜回收利用。2022年,全市农膜产生量3640.6吨,回收量3144.8吨,回收率达到86.3%,比2019年提高7.2个百分点。今年,全市争取130万亩加厚地膜、6万亩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指标,预计总资金4260万元。

4.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我市化肥农药施用量(使用强度)已连续多年实现负增长,2022年,继续保持负增长势头,全市化肥施用量88184吨、同比减少1.2%,比2010年(128408吨)减少31.32%;农药施用量1839吨、同比减少1.9%,比2010年(2999吨)减少38.7%。今年进行测配方施肥取土样667个,正在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33个。印发《十堰市农药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对农作物病虫害坚持科学预防,精准预防,2022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3.86%。今年发布病虫情报7 期,已完成水稻统防面积11.4万亩、覆盖率56.52%,玉米统防面积16.2万亩、覆盖率52.92%。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 )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清运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以上。部分地方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73个,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的村占比达到32%,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将“打造垃圾清运体系”作为2023 年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六件事”之一强力推进,组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进行谋划部署,做到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节点清晰和要求具体。推广郧西沙沟等垃圾分类先进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谋划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各县市区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共计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各乡镇在试点村配备35000余组户分类垃圾分类桶,购买80余台四分类垃圾收集车,建设260余处垃圾分类收集亭(分拣房),180余处积分兑换超市,160余座易腐垃圾堆肥设施,垃圾分类取得阶段性成效。

6.推广先进技术。努力加强技术创新,《基于复合生态廊道的养猪废水低费用、易管理处理技术》获得2023年湖北省乡村振兴实用技术大赛三等奖,奖金15万元。积极推广脱氮沟等先进技术模式,结合茅箭区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收集生态廊道养猪废水处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等九项技术,汇编成册,拟在茅塔河小流域和全市适宜地区推广。

(三)坚持标本兼治

1.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提高森林固碳,调整优化林业结构,重点实施国土绿化攻坚、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相季相改造、“双重”项目等重大生态工程,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森林城镇系列创建,稳步增加森林面积和覆盖率,进一步扩大森林固碳规模。做好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坚决守住森林管护底线、林业生态红线、森林安全防线,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不断增加碳汇总量。加强森林经营,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产业,加强森林经营,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倍增目标。

2.推广设施渔业。渔业转型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设施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全市设施渔业规模比2021年增长99%,达57万立方米,跃居全省第二。今年全市累计新增在建设施渔业57万立方米,已建成5.5万立方米。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制定了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的方案,正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尽早建设。方案实施后,可以精准回答农业面源污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实时预判农业面源污染走向;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等环境管理需要,划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单元;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分析结果,提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针对性制定治理对策,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保证政策、技术的延续性。

4.加大绿色技术培训。组织全市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线上技术培训,累计培训230人次。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党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培训班,市农业农村局应邀在培训班上,为17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培训。2022年及时发布十堰市春季、秋冬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组织各县市区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688余人次,组织夏粮夏油病虫害防治现场会37场,覆盖全部主产乡镇,已打造16个各类绿色防控示范区,省级11个(含与市共建4个),其中千亩示范区5个,百亩示范区6个;市级5个(与县合建)。今年,组织各县市区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325余人次,组织举办各类病虫防治现场会68次、培训人数3600余人次。

(四)着力机制创新

1.起草《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根据《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计划今年年底前落地实施。目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已通过市人大二审,正抓紧修订完善,尽快推动三审和省人大报备审批后出台实施

2.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外加强部门协作,经常与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部门交流,调度和配合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对内对涉及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任务的局属单位/科室,建立责任清单,将农业环保任务分解到具体业务单位/科室,明确责任人,建立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经常组织开展工作推进会议,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3.建立激励机制。丹江口市成功申报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项目,获得中央预算投资2000万元。推进和美乡村示范片项目,丹江口市纳入2023年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全省确定了240个和美乡村建设试点村,我市争取了18个,每个村300万元。茅箭区茅塔乡东沟村一组、张湾区柏林镇白马寺村三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积极参与到美化靓化村庄环境。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工作,今年已完成奖补5.5万吨。开展农产品绿色有机生产行动,加大奖补力度,对当年度获得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证书的生产主体,给予3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二、下一步办理工作的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当前,要深入学习7月17日至18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以及“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持续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强化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养殖业风险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三)坚持做到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十堰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争取资金支持,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等途径,加大绿色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素质和技能。

   (四)努力健全工作机制。抓紧修订完善《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争取今年年底前落地实施。加强部门及单位之间的协作,共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支持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申报新一轮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置设施、有害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有序推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