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60/2020-1604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10:1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市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涉农企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头雁,是我市乡村振兴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发挥着产业“火车头”的带动作用。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当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将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确立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清单

  一是动态监测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制度,每两年对全市省级以上、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监测,摸清底数。目前我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7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0家,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销售收入分别达到80亿元和200亿元,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80家。

  二是明确企业支持清单。市政府印发了《十堰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方案》(十政办发[2017]87号),明确提出要“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从六大特色产业中选择10-12家有代表性的企业重点扶持,通过3-5年努力,使其成为全市特色产业的领军企业。列出了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名单,其中加工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1家(华彬集团)、加工产值过30亿元企业2家(农夫山泉集团、长江医药集团)、加工产值过10亿元企业13家(武当道茶集团公司、神农本草中药饮片公司、武当酒业、庐陵王酒业等)、加工产值过10亿元企业20家(博奥水产、兴田生物、开泰激素、龙王垭茶业等)。

  二、关于大力培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体系

  一是培植产业龙头,形成加工集群。围绕茶叶、中药材、林果、草牧、蔬菜、水产(饮)品业等主导产业,着力培植龙头企业,形成产业加工集群。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龙王垭、梅子贡、圣水为龙头的茶叶加工集群,以神农本草、共同生物为龙头的生物医药加工集群,以渝川食品、统香食品、裕源食品、武当山珍为龙头的蔬菜加工集群,以农夫山泉、庐陵王、博奥水产为龙头的水产(饮)品加工集群。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下,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以茶产业为例,“十二五”期间,新增茶叶企业120余家,全市茶叶企业已达300余家,全省十大茶企中我市占1/3,茶叶产业已形成以国家级龙头企业为引领,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中小型企业为基础的加工集群。

  二是拓宽开发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加大特色优良品种推广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大力开发具有山区特色的优质农产品,有机茶、有机鱼、有机食用菌、有机豆杂粮、有机山野菜、绿色果、道地中药材、茶多酚、木瓜饮料、房县黄酒、魔芋衍生食品、休闲鱼食品等特色农产品琳琅满目,品质上乘,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全市农产品出口创汇1亿美元,预计今年将突破1.2亿美元。在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下,我市特色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十二五”前的52.6%提高到80%以上,全市农民从特色产业中获得的收入占其农业收入比重由36%提高到42%。

  三、关于加强涉农企业的行业引导和政策扶持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涉农企业转型升级、扩规提质创造了优质条件。市财政设立12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品牌打造、开拓市场等。通过整合扶贫涉农资金,创新“政府+企业+银行+保险+贫困户”五方协作模式。实行政府贴息、银行贷款、保险担保、企业使用、贫困户分红的发展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竹溪出台《涉农项目及涉农资金统一调配管理使用办法》,每年整合5000万元以上涉农项目资金,投入特色产业建设和龙头企业培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2018年,争取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79万元,农业园区产业链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500万元,同时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十堰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精准扶贫项目、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带等一批国际、国家和省级项目纷纷支持十堰特色产业发展,对我市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四、关于创新涉农企业融资产品扩大资金支持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市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4家涉农银行均成立了“三农”事业部或普惠金融等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营团队,给予专门政策,支持“三农”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9年,十堰市中心支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十堰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制定了《关于深化金融支持小微暨民营企业发展“三大行动”方案》等文件,拟与市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十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文件明确提出要运用信贷、保险、资本市场“三驾马车”,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扩大贷款抵(质)押范围,鼓励银行探索发放企业股权、期权、土地使用权、山场林地权抵(质)押贷款。支持农村“三变”(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支持银行机构发放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场林权、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应收款抵(质)押贷款,推动各地政府建立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和登记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9年一季度,全市银行机构发放贷款1485.7亿元,其中农业贷款793.9亿元。建立了市级农业信贷担保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据初步统计,上半年该平台已经帮助40余家企业贷款超过7500万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关注、合力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为全市打赢精准脱贫站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