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60/2020-1604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1日 10:1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胡昭委员:

  您提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状及破解思路》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此项建议对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有益建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头雁,是我市乡村振兴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发挥着产业“火车头”的带动作用。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当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综合市税务局、人行十堰中心支行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跨界的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于2012年,目前有会员企业160余家,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培训、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挂牌上市、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2015年8月已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完全脱钩。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及时转达给协会秘书处,并就建议实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关于成立市政府牵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专班的建议

  为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市政府成立了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原市委农办成立了“四个一批”办公室。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十政发[2016]20号),提出了“五个一”组织推进机制,即六大特色产业每个产业都要建立“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职能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负责、一个发展规划、一套工作措施”的“五个一”组织推进机制。六大产业每个产业都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等整个产业链建设的各项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四个一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牵头负责。

  三、关于“加大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市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4家涉农银行均成立了“三农”事业部或普惠金融等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营团队,给予专门政策,支持“三农”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陆续制定多项政策,以缓解企业融资问题。一是利用湖北省农业担保政策,于2018年12月成立了湖北省农业担保公司十堰分公司,截至目前,已成为全市40多家农业企业担保贷款8000多万元;二是十堰市中心支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十堰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制定了《关于深化金融支持小微暨民营企业发展“三大行动”方案》等文件,拟与市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十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文件明确提出要运用信贷、保险、资本市场“三驾马车”,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扩大贷款抵(质)押范围,鼓励银行探索发放企业股权、期权、土地使用权、山场林地权抵(质)押贷款。支持农村“三变”(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支持银行机构发放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场林权、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应收款抵(质)押贷款,推动各地政府建立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和登记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9年一季度,全市银行机构发放贷款1485.7亿元,其中农业贷款793.9亿元。

  四、关于“税务部门结合十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措施”的建议

  近年来,十堰市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部署,深化税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各类涉农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的禽畜,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照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承包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低税率政策:对纳税人销售饲料、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适用9%增值税低税率;

  进项税抵扣政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购进初级农产品可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3.财产行为税政策。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免征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五、关于“农业部门坚持‘六大措施’统筹推进进行改革创新”的建议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着力培植农业龙头企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建立重点特色产业“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职能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负责、一个发展规划、一套工作措施”的“五个一”组织推进机制;丹江口市建立领导联系龙头企业、联系重点项目的“两联”制度,全面实行一个重点企业(项目)、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套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发展环境。市、县两级均成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为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组织培训、参加会展、带动扶贫、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挂牌上市、招商引资等各项服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设立了12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品牌打造、开拓市场等。同时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带相关项目资金也逐步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加大项目争取力度。2018年,我市共争取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79万元,农业园区产业链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500万元,这些项目对我市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建立了市级农业信贷担保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据初步统计,上半年该平台已经帮助40余家企业贷款超过7500万元;为促进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4月底,在竹山县、竹溪县召开了以茶产业为主的全市一季度产业扶贫现场观摩会,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速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2022年)》,明确提出要培植茶业领军企业,对在外设立武当道茶专营店、加盟店、展销店和体验点(店)的茶企给予资金奖励。

  (三)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特色优良品种推广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大力开发具有山区特色的优质农产品,有机茶、有机鱼、有机食用菌、有机豆杂粮、有机山野菜、绿色果、道地中药材、茶多酚、木瓜饮料、房县黄酒、魔芋衍生食品、休闲鱼食品等特色农产品琳琅满目,品质上乘,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全市农产品出口创汇1亿美元,预计今年将突破1.2亿美元。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元-5月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完成245.2亿元,同比增长33.2%,上半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完成310亿元,同比增长21.7%,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5.6%。

  (四)加大龙头企业培植力度。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申报)。2018年,全市新认定2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78家。今年上半年,又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相关推荐资料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加大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培育力度,上半年,全市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总数达到184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挂牌上市,近年来先后有50家企业在武汉、天津、深圳等场外交易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上市。

  (五)深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一是鼓励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大力开发茶叶提取物、茶食品、茶工艺品、中药袋泡茶、木瓜饮料、魔芋精粉、即食香菇、休闲鱼食品等精深加工农产品,增加附加值。梅子贡茶业公司年生产茶多酚500多吨,销售收入1.5亿元,走在了全省前列。神农本草公司开发出神农本草系列保健茶、中药配方药膳、食用香料、系列中药足浴保健药等产品,年产值达到1.5亿元,带动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0.8万元以上;二是引导企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及科技人员、回乡创业人员参与产业化经营,郧阳区月亮湖、子胥湖等地引进民营企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为三产融合发展探索了新路径;三是发展会展经济。为帮助企业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连续多年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会,举办农产品推介活动。每年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茶博会、食品博览会、汉江流域农业博览会、秦巴山区农特产品博览会等全国及地方会展,组织举办了中俄“万里茶道”走进武当暨首届武当道茶博览会、“武当道茶”品牌推介活动等。据初步统计,共累计组织300余家企业、千余种农产品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各类大型农业博览会,获得奖项200余项,签订合作项目100余个,协议金额80余亿元,现场销售金额累计达2亿元,充分展示了十堰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成效。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关注、合力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为全市打赢精准脱贫站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