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60/2020-160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2日 10:3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张华勇委员、陈富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升我市农产品市场知名度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我市“品牌强市、质量兴市”的必由之路。你们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当前全市农业部门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部门职能,在农产品精品名牌打造、质量安全保障、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把品牌建设作为提高山区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连续多年对获得“三品一标”的品牌给予奖励。截至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达174个;43个农产品获得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40个产品被评为湖北省著名商标,48个产品被评为湖北省名牌产品,8个农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武当道茶”先后荣获“中国第一文化名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茶叶优秀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称号,品牌价值达25.03亿元,位居全省之首。

  2.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坚持每年开展“打假保春耕秋播”、“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夏季百日行动”和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工作,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1年-2018年,部省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每年组织开展 “三品”农产品包装标识专项检查2次以上。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竹山开始创建国家级示范县,郧阳区通过省级创建验收,竹溪开始创建省级示范县。

  3.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产地准出制度是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履职尽责,依法督促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记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不合格农产品一律不得售出,规范“三品”农产品包装。每年开展产地准出执法检查2次以上,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档案、检测记录、包装标识等。加大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投入,连续多年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作出成效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以奖代补”。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等地已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要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

  4.加强龙头企业指导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十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与我局已经于2015年8月完全脱钩。脱钩不脱服务,我局坚持按照“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路,继续加大龙头企业服务指导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参与协会重大事务,定期召开协会理事会,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听取研究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争取地方政府对农业企业的支持;二是建立重点龙头企业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十堰市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管理办法》,建立龙头企业管理制度,对其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三是发展会展经济,提升企业外向度。每年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大型展会10余次,帮助企业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质量兴农 品牌强农”思路,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品牌打造和包装营销,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规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打造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