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360/2020-160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04日 10:25:15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局
文号

李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竹溪县南部山区建设高端富硒食材供给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竹溪县富硒产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建议提出要充分利用竹溪县优质的富硒资源,大力发展富硒产业,加强富硒产业质量体系建设,将竹溪县南部山区富硒食材供给区纳入市政府重点项目,以此带动贫困山区农民脱贫增收。您的建议很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我市竹溪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我省硒资源优势显著,总量位于全国前列,以恩施州和汉江平原最为丰富。目前,恩施州富硒产业集群已成规模,培育了100多家硒产品企业,占国内硒产品企业的三分之一,打造了68个“中国名优硒产品”,81个“中国特色硒产品”。2015年省政府出台的《湖北省富硒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要坚持汉江平原和恩施州为重点发展区域,兼顾其他富硒土壤潜力发展区域(其中就包括我市竹山县和竹溪县)。并提出要在全省创建20个富硒农产品加工业园,其中就包括竹溪县,这为竹溪县富硒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市已将竹溪县定位成有机食品产业区,打好竹溪“富硒”牌,将为该县有机食品产业增加一张重要名片和品牌,对竹溪县打造百亿元农产品加工大县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利用好竹溪的富硒资源,必须科学利用,产业化开发,在打好产业基础、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开发主打产品等方面下功夫,为此,我们将配合竹溪县,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1.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完善富硒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化,可控化,用法治化的思维和理念,加强富硒产业质量工程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逐步实现富硒土地认证制度。发挥示范基地的标准化作用,制定富硒种植、富硒畜禽养殖、富硒产品加工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各种富硒产品质量标准,实行统一标准化生产与管理。二是规范富硒产品市场,建议在竹溪县建立市级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的富硒产品检测与认证系统,逐步实现富硒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而提升富硒产品的品质,实现农业增产,产品增值,农民增收。

  2.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富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扶持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龙王垭、梅子贡、双竹、治铮魔芋、华彬集团等企业积极开发富硒茶、富硒米、富硒魔芋、富硒矿泉水等富硒产品,对建设标准化富硒产业基地、开发富硒农产品的企业给予优先倾斜扶持;积极推进竹溪县富硒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富硒农副产品深加工,强化新产品研发,深化副产品加工,推动产业升级。

  3.加强品牌宣传。目前恩施富硒产业由于起步早,宣传好,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全国富硒行业中占有很大优势,我市也应该学习恩施的做法,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加强标准化、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富硒”商标注册、中国驰名商标与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保护等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三是强化品牌规划、品牌宣传等服务,培育竹溪本地富硒产业品牌,打造富硒区域品牌。

  4.加大产品研发力度。联合国内、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相关科研力量,加强富硒产业发展的基础研究,开展富硒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合力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富硒产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选择目前竹溪已具备基础的茶叶、魔芋、中药材、矿泉水等特色产业,与富硒品牌嫁接,开发富硒茶叶、富硒魔芋、富硒中药材、富硒矿泉水等系列产品,充分挖掘富硒功能性农产品。

  富硒产业是健康产业、生态友好型产业,也是脱贫产业。下一步,市农业局将进一步发挥部门职能,配合竹溪县将丰富的硒资源利用好、开发好,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努力把富硒产业打造成为辐射带动竹溪县农民脱贫增收的支柱产业。

  十堰市农业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