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局信息公开
为规范“武当山”茶商标的使用与管理,我局起草了《“武当山”茶商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101号十堰市农业农村局416办公室,邮编44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ysnyncj@163.com。
附件:“武当山”茶商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武当山”茶商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