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

索引号
011081360/2024-303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15:12:2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重点普法对象

责任单位(科室)

预期目标

完成时限

拟开展的普法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1

农业农村基本法宣传

《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

进一步提升全市“三农”干部、市场主体及农民群众等的法律意识与素养,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2024年底

结合送法下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

2

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法规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全市农村群众、农民合作社等

市经管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科

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合作社等规范化管理。

2024年底

结合送法下乡、各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等活动,与农民合作社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

3

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全市“三农”干部、全市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市经管局农村合同管理科

提高全社会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知晓率,推动相关群体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2024年底

1.全年在十堰农经网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法规。
 2.二季度开展1次土地承包法宣传活动,四季度举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工作培训。
 3.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4

农业资源保护和资源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畜牧法》《种子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全市“三农”干部、群众、农业市场主体等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农田建设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持续提升全社会对农业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守法用法意识。

2024年底

结合送法下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活动,以及日常工作督导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市场主体、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推动社会共治,维护公众健康。

2024年底

1.结合送法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行业日常监管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2.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2024年3月,通过现场讲解及实物展示,宣传农药、兽药等识假辨假知识)。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2024年4月,茅箭区、张湾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发放宣传资料)。

6

农业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市场主体、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植保站

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植物疫病防治水平,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2024年底

结合送法下乡、行业日常监管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7

农业生产促进法律宣传

《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市场主体、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农机化科,市水产局、市种子局、市植保站、市耕肥站、市环保站、市水产站

促进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应用推广,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024年底

结合送法下乡、行业日常监管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8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可再生能源法》《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市场主体、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教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市能源办、市水产局、市环保站

持续提升全社会可再生资源利用意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开展,持续保护和改善丹江口水库水质。

2024年底

1.结合送法下乡、行业日常监管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2.开展《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2024年3月,组织局系统干部制动及相关市场主体参与网络答题活动)。

9

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全市“三农”干部、农业市场主体、群众等

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农机化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持续提升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2024年底

1.结合送法下乡、行业日常监管检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2.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培训(2024年6月,在竹山县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

10

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宣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全市农村群众、基层干部等

市经管局农村财务审计科

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知晓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4年底

1.在十堰农经网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政策法规。
 2.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