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十堰猕猴桃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拟保护地域范围:十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湖北省十堰市所辖区域的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7个县市区的4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范围包括:茅箭区大川镇、茅塔乡、小川乡(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张湾区黄龙镇、柏林镇、方滩乡、西沟乡;郧阳区青曲镇、白桑关镇、白浪镇、柳陂镇、鲍峡镇、谭家湾镇、城关镇、五峰乡、叶大乡、红岩背林场;竹山县溢水镇、麻家渡镇、秦古镇、上庸镇、官渡镇、潘口乡、竹坪乡、楼台乡、文峰乡;竹溪县蒋家堰镇、水坪镇、县河镇、泉溪镇、丰溪镇、天宝乡、桃源乡、国营竹溪综合农场;房县军店镇、土城镇、大木厂镇、野人谷镇、红塔镇、窑淮镇;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土关垭镇、浪河镇、六里坪镇、盐池河镇、习家店镇、官山镇、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其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1°30′至33°16′,东经109°29′至111°16′。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20天。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向十堰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联系人:魏建军;联系电话:0719-8111810;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101号;邮编:442000。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