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7日)

索引号
011081360/2020-005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16:0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便函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坚决彻底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形势,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扛起防控阻击疫情重大政治责任,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及单位职能,切实履责,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市蔬菜贸易服务中心要做好蔬菜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做好畜禽新型冠状病毒监测排查和风险研判预警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排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返乡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和外出干部职工的排查联系,及时掌握去向,密切关注在武汉、武汉返回、途径武汉的相关人员,确保全面、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职工防护。各单位要切实提醒干部职工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聚餐、佩戴口罩、养成讲卫生好习惯,不信谣、不传谣。

五、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社区网格员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入户摸底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同时,扶贫帮扶干部要提醒帮扶对象积极配合村组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六、要认真做好疑似症状人员的居家观察工作,各单位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后,要速报所在地街道办及居委会,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疑似症状人员在家观察不外出;对在家观察有一定生活困难的人员,各单位要提供相关帮助和应急服务。

七、各单位要妥善做好春节假期延长后的值班值守安排,所有在岗的干部职工,在岗期间一律戴口罩,相互科室之间不串门,见面不握手,工作以网上办公为主,或电话微信沟通,避免交叉感染机会。减少开会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数,严格防疫消杀,参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八、各单位在集体上班前要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办公楼洗手间配备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或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办公楼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及时清理。设置口罩回收点,废弃口罩集中回收,回收点配备酒精消毒液。

九、严格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以“战时”状态和“战斗”姿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自觉服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要恪尽职守,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每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王政,电话:18671971007,邮箱:sysnyncj@163.com,市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8111853。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