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索引号
011081360/2022-4152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1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文号

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负责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与保护、外来入侵生物管理;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技术示范推广;承担农业“两品一标”认定认证工作;实施农业“两品一标”产业开发工作、标准化生产及绿色农业示范推广项目;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加挂十堰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单位实有在职职工6人,其中在职在编5人,长期临时工1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11.7万元,预算支出11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3.8万元,同比增长3.5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3.52%。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3.52%。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3.52%。增长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晋级晋档增资。

(1)2021年基本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同比增长3.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励性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商品与服务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退休人员活动和特需经费支出。

(2)2021年项目支出9.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7.2万元。是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经费;其他农业支出(项)2.7万元,是农产品标志认证监测监管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用于农业环保和“二品一标”认证监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开支,同比与上年数据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事业运行费6.9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2%,增长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增资,公用经费中部分按工资基数计提的分项费用就增加。其中: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培训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活动)经费0.09万元,退休人员特需经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2万元,同上年比持平。用于服务类政府采购,主要采购车辆保险、维修保养服务。无货物和工程类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2021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2个,其中:本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用于部分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以及上述之外的其他农业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文中“三公”经费指的是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总和。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3: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