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
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正文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农业领域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统一行使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执法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十堰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市级综合执法。2020年底在职实有人数63人,退休人数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中,预算收入374.53万元,预算支出374.53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中,预算收入1059.49万元,预算支出1059.49万元。
2021年较上年相比增长了684.96万元,同比增长18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改前原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职人数仅22人,机改后在职人数增加至63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5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84.96万元,同比增长182.89%。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84.96万元,同比增长182.89%。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84.96万元,同比增长182.8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基本支出1009.4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647.56万元,同比增长178.9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6.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13.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内: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87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0.19万元。
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7.4万元,增长296.83%。其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50万元,主要是农业综合执法监管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14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4万元,较上年均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3.48万元,较上年增加56.42万元,同比增长98.88%,增加原因为人员较上年增加了,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9.79万元,差旅费13.23万元,培训费6.17万元,劳务费16.16万元,取暖费0.57万元,福利费11.54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5.36万元,工会经费9.23万元,电费4.34万元,水费1.32万元,会议费1.90万元,公车租赁费5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印刷费1.77万元,退休费0.15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19.48万元,较上年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649.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货物类政府采购较上年均有所增加。其中:
货物类政府采购1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98万元和宣传资料印刷等货物11.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上年1.6万元,增加6.38万元,增长398.75%;宣传资料印刷等货物上年1万元,增加10.50万元,增长1050%。因人员大幅增多,职能增加,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执法用相关专用设备购置也同比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底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2021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2021年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预算公开文字说明.pdf
附件: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