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产局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职责
拟订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市水产行业财政投资和基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指导水产科技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产良种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组织全市水产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监督实施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开展水生动植物检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根据十编办发〔2010〕40号、十编办发〔2014〕58号文件,市水产局为市农业局所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同时挂湖北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十堰管理处、湖北渔船检验局十堰检验处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产业发展科、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科、水产品质量管理科4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7名(正科4名,副科3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2人,退休职工2人。因2021年一名人员在职转退休,在职职工较上年减少一人,退休人员增加一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301.63万元,预算支出301.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6.76万元,同比增长2.29%。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01.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6.76万元,同比增长2.29%。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变化。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301.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6.76万元,同比增长2.29%。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变化。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6.76万元,同比增长2.29%。增加的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变化。
(1)基本支出237.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18.96万元,同比增长8.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8.46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保障补贴。
(2)项目支出6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2.2万元,下降了16%。减少的原因为2022年预算仅保留一个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6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07万元,下降78.1%。减少的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2年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较2021年减少了1.07万元,下降78.1%。减少的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该项预算主要用于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我局系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本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46万元,较2021年减少0.55万元,下降1.9%。下降的原因为人员退休,在职人数减少。其中:办公费3.71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市水产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38.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货物类政府采购。仅保留服务类政府采购2.4万元,主要包括电信服务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预计无国有资产占用。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0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表
三、支出总体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十堰市水产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pdf
附件:十堰市水产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