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081360/2021-2607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3日 10:35:00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1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和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产业指导科、信息统计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科(农药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渔业渔政科、农业机械化科、农田建设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设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部分 2021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2459.05万元,预算支出2459.0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62.44万元,同比降低2.4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459.0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62.44万元,同比降低2.48%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459.0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62.44万元,同比降低2.48%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9.0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62.44万元,同比降低2.48%

1)基本支出1204.22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29.81万元,降低2.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33.6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1254.83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2.63万元,降低2.6%。主要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支出,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项)96.83万元。主要是出租房屋维修维护75.99万元、房屋出租税费15.84万元、支农专项5万元。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735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化项目60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100万元(转移支付)、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35万元(转移支付)。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47万元。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30万元(转移支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17万元。

防灾救灾(项)120万元。主要是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转移支付)。

农业生产发展(项)236万元。主要是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

农田建设(项)20万元。主要是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76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1年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7.86万元,与2020年持平。该项预算主要用于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部、省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来我单位视察、检查、考察等农业农村工作公务接待。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9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局系统公务用车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3.61万元,比2020年减少8.67万元,降低6.09%,主要原因是人员比2020年预算减少2人。其中:办公费5.39万元,印刷费7.02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7.65万元,邮电费2.51万元,物业管理费5.1万元,差旅费17.95万元,维修(护)费4.78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7.86万元,工会经费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公车租赁费3.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0.27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活动)经费2.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服务类政府采购较2020有所增加。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5万元,主要是宣传资料印刷费。

2、服务类政府采购75万元,主要包括会务服务、租赁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以及委托业务服务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底共有公务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共有电梯2部。2021年预计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6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

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农业)(项):指支农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和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产品科技发展与推广农产品技术服务的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恢复灾后生产工作。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发展(项):用于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优质品种发展,推广绿色高效技术和高效模式,提高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田建设(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动和管理。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分 2021单位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附件:局机关附件3:2021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