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
决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
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农业领域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统一行使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执法职责。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十堰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市级综合执法。2020年底在职实有人数63人,退休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收入总计1154.1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11.16万元,比上年增加742.96万元,增长180.7%。年初预算收入总额598.14万元,相较增长92.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增加,财政拨款增加,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
2020年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出总计1154.1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11.16万元,比上年增加742.96万元,增长180.7%。年初预算支出总额598.14万元,相较增长92.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职能职责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决算总收入为115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6.32万元,年初结余结转77.80万元。本年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6.32万元。
(二)决算总支出为1154.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89.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万元。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8万元;农林水支出101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1万元。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收入合计10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3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支出合计108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37%;项目支出115.7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63%。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54.12万元,比上年增加742.96万元,增长180.7%。年初预算收入总额598.14万元,相较增长92.95%。增长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增加,财政拨款增加,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154.12万元,比上年增加742.96万元,增长180.7%。年初预算支出总额598.14万元,相较增长92.95%。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职能职责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94.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万元,占总支出0.2%;卫生健康支出32.78万元,占总支出3.01%;农林水支出1011.03万元,占总支出92.83%;住房保障支出43.11万元,占总支出3.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规范补贴以及工资,完成年初预算的220%,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离退休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32.7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项)20.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1011.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562.86万元,用于参公人员支出以及正常运行开支;事业运行(项)317.43万元,用于事业人员支出以及正常运行开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8.71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化专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1.96万元,用于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支出;执法监管(项)15.27万元,用于执法监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和农机安全监管等工作;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77.80万元,用于禁渔禁捕和渔政执法相关工作;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7万元,用于上述之外的其他农业专项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目前单位执法执勤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94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3万元,较上年的59.06万元减少了7.03万元,降低11.9%。年初预算77.64万元,减少25.61万元,降低32.99%。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2020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0万元,较上年的4万元增加了21.70万元,增长了542.5%。因为机构改革,多个单位合并,职能职责增加,为满足工作需要增加了采购计划。其中,实际采购中货物类20.57万元,服务类5.13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现有车辆1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台。单位50万元以上设备0套,单位100万元以上设备0套。
(五)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1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平均分为99.55分,评价情况较好。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投入、过程、产出过程资金配置基本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效果显著。
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面预算数为118万元,执行数为11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
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充分结合农业执法工作特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年度预算资金进行科学分解,实现预算编报的精细化和合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守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资金的申请、下拨、使用、报销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按照审批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反馈,加大财政预算投入,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用于农产品科技发展与推广农产品技术服务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用于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项目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经费。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用于部分人员经费以及上述之外的其他农业专项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附件: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