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1081360/2021-061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08:48:02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和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决算。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15个,其中:1个全额拨款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下表:


编号

单      位

单位性质

1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

十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

3

十堰市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

4

十堰市水产局

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

5

十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十堰市科技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十堰市种子管理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十堰市植物保护和检疫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十堰市耕地质量保护和肥料质量监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堰分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十堰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

十堰市果茶研究所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收入总计115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4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

2019年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支出总计115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4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150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5.49万元,年初结余结转320.04万元。本年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4.37万元,事业收入227.87万元,经营收入2.65万元,其他收入450.60万元。

(二)部门决算总支出为11505.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22.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2.97万元。本年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万元;教育支出2891.6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4.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4万元,农林水支出697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1.92万元;其他支出95.39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收入合计1118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4.3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91%;事业收入227.8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04%;经营收入2.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2%;其他收入450.6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03%。

三、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支出合计111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1.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4.01%;项目支出2887.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96%;经营支出2.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3%。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75.58万元,较上年减少128.7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775.58万元,较上年减少128.7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

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43万元,占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96.97%。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万元,占总支出的0.03%;教育支出23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22.17%;科学技术支出214.60万元,占总支出的2.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5万元,占总支出的0.53%;卫生健康支出304.05万元,占总支出的2.91%;节能环保支出4.44万元,占总支出的0.04%;农林水支出6969.49万元,占总支出的66.70%;住房保障支出581.92万元,占总支出的5.57%。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16万元。该项预算由市纪委监委年初纳入预算,后拨付至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办公经费使用。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316.72万元,主要用于市科技学校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行开支及教育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1%,主要原因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中央、省专项资金,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214.6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农口科技专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等,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0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7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2.40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规范补贴以及工资,离休人员看护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6%,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养老金缴纳基数增加,退休干部逝世死亡抚恤和丧葬补助发放,导致该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304.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1.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40.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4.44万元。用于污染源普查,资金来源于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9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6%,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晋级晋档及工资调增;部分中央、省转移支付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6926.49万元。

①行政运行(农业)(项)1887.48万元,用于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人员支出以及正常运行开支。

②事业运行(农业)(项)2847.1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支出以及正常运行开支。

③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1557.05万元,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开支。

④病虫害控制(项)95.60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预防和病虫害灾后恢复工作。

⑤农产品质量安全(项)37.96万元,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品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⑥执法监管(项)26.00万元,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⑦防灾救灾(项)5.00万元,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恢复灾后生产工作。

⑧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19.85万元,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支出。

⑨农业资源修复与利用(项)7.5万元,用于农业资源的修复与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经费。

⑩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13.89万元,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⑪其他农业支出(项)429.02万元,用于上述之外的其他农业专项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结对帮扶村帮扶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20.00万元。用于上述之外的其他专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1.92万元,用于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支出28.3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目前全系统公车保有量为2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49万元,较年初预算较少了2.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11.8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86万元,接待62批,共接待人数264人次。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及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3.87万元,降低16.24%,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对2019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9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34万元,降低28.04%,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对2019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货物类和工程类采购较上年减少。其中:实际采购中货物类606.83万元,工程类455.05万元,服务类5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0%。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1台。农业农村局机关现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休干用车1台。所属二级单位15家现共有车辆18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台、其他用车2台,其他车辆主要是农产品检测车1台,野生植物保护点项目交通巡查工具车;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农业检测仪器气相色谱质谱仪,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为农业检测仪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五)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3个,资金226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平均分为95.38分,评价情况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61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投入、过程、产出过程资金配置基本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效果显著。第三方评审综合评定得分为92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附件:2019年度十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面预算数为2264.06万元,执行数为222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

附件:2019年度堵河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勘界定桩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⑴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充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年度预算资金进行科学分解,实现预算编报的精细化和合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守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资金的申请、下拨、使用、报销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按照审批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反馈,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财政预算投入,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加强农业大数据的运用、处理能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提高农业科技生产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用于农产品科技发展与推广农产品技术服务的项目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预防和病虫害灾后恢复工作。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用于检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恢复灾后生产工作。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用于部分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以及上述之外的其他农业专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农业农村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