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十农(畜牧)罚〔2024〕15号

索引号
011081360/2024-498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09:27:22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十农(畜牧)罚〔2024〕15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十农(畜牧)罚〔2024〕15号

案件名称

茅箭区嘉旺养殖场畜禽养殖记录记载内容不完整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茅箭区嘉旺养殖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20302MABRKPCR6H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文玉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作为具有多年畜禽养殖经验的专业养殖户,明知畜禽养殖专业户应当建立畜禽养殖记录,完整记载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投入品使用、疾病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排放等情况,在经本机关责令改正后,其仍然存在未记录养殖废弃物处理情况、养殖生猪数量记录错误等畜禽养殖记录记载内容不完整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和依据

处罚内容:罚款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