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十农(种子)罚﹝2022﹞10号

索引号
011081360/2022-4641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8日 10:51:5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十农(种子)罚﹝2022﹞10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十农(种子)罚﹝2022﹞10号

案件名称

关于丹江口市浪河镇俊飞农资部(郭爱)经营假种子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丹江口市浪河镇俊飞农资部(郭爱)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20381MA4CJL3A7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郭爱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3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经营的奥瑞金“蠡玉16号”玉米杂交种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为不同品种,属于种子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当事人于2022年1月20日购进440千克假“蠡玉16号”玉米杂交种(规格1kg/袋),分别以28元/千克、30元/千克、40元/千克不等价格销售给周边农民。2022年4月15日,当事人退回供货公司200千克涉案种子。2022年5月20,其又将未销售完毕的剩余84千克全部退回该公司。故截止2022年6月24日,当事人共销售涉案假种子156千克,累计获得销售收入为6020元,涉案种子货值为16979.56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