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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十农(兽药)罚﹝2021﹞6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十堰市山盟动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兽药产品记录不完整案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十堰市山盟动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300MA88WGB4H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光清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8日购入兽药后,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登记有兽药入库记录;但是销售兽药未进行记录。其中销售的30盒盐酸左旋咪唑注射液、130袋阿莫西林可溶性粉、20支穿心莲注射液等50余种兽药产品系统未见销售记录,也未进行纸质台账登记。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