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十农(肥料)罚﹝2021﹞5号)

索引号
011081360/2021-239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16:51:4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十农(肥料)罚﹝2021﹞5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十农(肥料)罚﹝2021﹞5号

案件名称

关于十堰市东盛种子商行(刘琼)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十堰市东盛种子商行(刘琼)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20303MA4AT226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琼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3月18日,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肥料进行抽样,经检测:P2O5的含量为5.63%;K2O的含量为10.18%,与该产品登记证批准的技术指标“N+P2O5+K2O≥52%(30-8-14)”不符,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2020年10月26日购进涉案肥料40袋,规格25kg/袋。截至2021年6月9日,以8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29袋,剩余11袋,获得销售收入2465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3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