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2024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完善投诉举报处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等措施,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通过广泛征求各科室、大队意见建议,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专门印发《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流程》,明确投诉举报责任科室,规定投诉举报事项受理范围,细化投诉举报受理、调查、核实等工作环节分工和注意事项,为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除了在市局网站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外,还要求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等所有监管对象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登记、受理,确保“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
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支队先后组织开展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执法研学小组集中研学活动3次,开展全市执法大比武活动1次,开展全员月度集中培训学习5次,开展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次,重点学习培训农业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投诉举报处理要点等内容,极大地提升了执法人员处置投诉举报的能力。
规范核查举报问题线索。在开展现场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着执法服装,携带执法证件,佩戴执法标志,配带执法记录仪,向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检查依据、检查事项等。通过深挖细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不放过蛛丝马迹,着力在投诉举报受理中寻找案源。
妥善处置涉农纠纷投诉。对于涉农权益纠纷投诉,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找准争议焦点,既支持投诉人依法维权,又防止恶意逐利投诉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对确属违法行为造成的投诉人权益受损在依法追究被投诉人法律责任同时督促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投诉人生产损失。
2024年以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2起,其中市局交办市长热线8起、信访件2起,支队投诉举报电话受理12起;核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并立案5起,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025年,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坚决牵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个牛鼻子,结合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理好投诉举报,努力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推动十堰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王丽花、陈伟)